本协定应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也就是说,适用于通过在另一缔约国注册的机动车从一个缔约国出入或前往该缔约国的货物的运输,以及通过该缔约国另一方的过境运输的货物的运输。由在另一缔约国注册的机动车运载的缔约国。授权书(Ausweis)的签发形式为:有效期不超过一个的以下任何一种称为“运输许可证”的文件(Dauerausweis)年份和指定地点之间或指定区域之间指定货物的运输通过下列方式通过公路运输到目的地或从一个缔约国的起点到某一缔约国或从一个国家的领土过境的货物运输在缔约国另一方注册的车辆应事先获得批准(奥斯威斯)。每个缔约国应扩大到在其他缔约国注册的车辆订约国应从其国家立法中有关尺寸和重量的规定中受益,并应在该立法的框架内,在最大尺寸和重量的范围内,扩大此类车辆的流通范围。该清单应包括注册国法规中规定的内容。清单应包括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数量,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车辆的最大授权运载量,牌照的详细信息对于每次运输操作,货物的装载点,卸载点以及重量和性质。...
比利时和奥地利之间关于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协定pdf预览版比利时和奥地利之间关于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