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废除签证协议的票据。 1953年7月28日至9月26日,雅典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4263
签署年份:1958-03-2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希腊,荷兰*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法语
荷兰和希腊国民作为游客或从事与商业以及工业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业务旅行的人,可以自由从任何国家分别前往希腊和荷兰,而不必事先获得签证,但前提是他们拥有本协议第1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希望分别前往希腊和荷兰从事某行业,专业或其他职业的荷兰和希腊国民,他们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事先从有关国家的领事馆获得必要的签证。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1952年3月19日关于废除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的国民的护照签证的通知欧洲,希腊政府准备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与荷兰政府达成协议ms:。在希腊定居和居住的荷兰国民和在荷兰定居和居住的希腊国民可以不受限制地从一个国家前往另一个国家。希望分别在希腊和荷兰停留超过此时间的荷兰和希腊国民可以:限额必须从当地主管机关获得必要的授权,地方主管机关可以酌情授予或拒绝这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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