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上述100万个帐户单位的总和的四分之一,即250,000个帐户单位,应由冰岛国家银行以黄金,美元或Nederlandsche银行可接受的任何其他货币支付给Nederlandsche银行,根据冰岛国家银行的选择,在1954年12月的运营起息日。如果在其累积会计头寸中的冰岛成为与在其累积会计头寸中的荷兰同时的债权人,债务国,除非两国政府另有协议另有决定,否则只要这种情况继续存在,就应暂停偿还债务。本协定应适用于荷兰对联盟提出的1百万个账户单位和100万个账户单位在联盟有效期内,应由冰岛国家银行选择以黄金,美元或尼德可接受的任何其他货币偿还债务如果荷兰在其在国际电联的累积会计头寸中成为债务国,只要这种情况继续存在,荷兰政府有权暂停还款。...
偿还和摊销协议。 1954年12月28日在巴黎签署pdf预览版偿还和摊销协议。 1954年12月28日在巴黎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