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澳大利亚之间有关非移民护照签证协议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护照
登记号码:3855
签署年份:1957-05-2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澳大利亚,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大使馆希望澳大利亚政府对上述修改和非入境签证签发进入美国的变更表示意见,并表明政府是否愿意互惠地接受这些变更。这样一来,如果外交事务部可以向大使馆表明澳大利亚政府希望在什么日期生效其修改后的规定,将对非移民身份前往澳大利亚的美国公民同样地适用类似的待遇。关于向美国公民发放非移民签证的程序。1955年8月9日的1522/2/1,涉及与非移民签证有关的相应移民法规中的某些提议的对等变更,谨通知美国商务部美国政府计划从9月开始对澳大利亚实施新的非移民签证程序1955年1月1日,澳大利亚政府根据使馆照会提议的对等原则,准备安排向澳大利亚公民签发有效期为四年且在此期间可多次旅行的澳大利亚签证作为真正的商务和游客来访者。如果需要一次入境的有效签证,在互惠的基础上,领事馆官员仍可签发两次入境的有效非移民签证,但要收取两次费用,如果需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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