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奴隶制,奴隶贸易以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和惯例的补充公约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刑事事项,人权
登记号码:3822
签署年份:1957-04-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比利时,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中非共和国,锡兰,智利,中国,刚果(布),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吉布地,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马来亚联邦,斐济,芬兰,法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几内亚,海地,匈牙利,冰岛,印度,伊朗,伊拉克,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象牙海岸,牙买加,约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蒙古,黑山共和国,摩洛哥,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卢旺达,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西班牙,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巴勒斯坦国,苏丹,苏里南,瑞典,瑞士,叙利亚,坦噶尼喀,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阿拉伯联合共和国,英国,美国,乌拉圭,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扎伊尔,赞比亚,津巴布韦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俄语,法语,英语,中文

奴役他人或诱使他人将其本人或依附他的人奴役,或企图采取这些行为,或作为附属行为,或串谋实施任何此类行为的行为,应为根据本公约缔约国法律和被定罪的人应受到刑事处罚。会议“建议有能力成为废除奴隶制,奴隶贸易和机构补充公约缔约国的国家与奴隶制类似的做法和惯例,如果尚未这样做,则应加入经1953年《议定书》 1修正的1926年9月25日《奴隶制公约》。除本公约第1条导言段的规定外,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也应适用于诱使另一人或他所依赖的人进入奴役状态的行为。从第1条中提到的任何机构或惯例,尝试进行此类行为,为之附随,并成为共谋完成任何此类行为的当事方。 Ramiro Saraiva Guerreiro巴西:路易斯·冈萨雷斯·巴罗斯先生哥伦比亚:芬恩·冈德拉赫先生丹麦:Torsten Tikanvaara先生芬兰:侯赛因·达沃迪先生伊朗:日本:K. Arita沙特阿拉伯先生:J. Baroody先生,O。先生。瑞典哈利克(Haliq)瑞典:。考虑到联合国大会宣布《世界人权宣言》 2为各国人民和所有国家的共同成就标准,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奴役或奴役。禁止一切形式的奴隶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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