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PL 480第104节(a),(b),(d),(/)和(h)小节中规定的目的,从以上第1款中指定的美国政府比索帐户中提取款项的方式如下:从帐户中提款的比索应支付给阿根廷共和国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按上述第4段所述的汇率确定比索的等值美元。如果涉及直接融资,则应由阿根廷银行收款;如果涉及退款,则应由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或其指定的代表收款,该文件应表明由美国政府代表美元棉籽油的美元销售价值。根据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是否有必要将以上第1款指定的帐户中的比索转换为美元借记至该帐户的转帐之比索等值应按上文第4段所述的汇率计算。美国政府已偿还或资助的棉籽油折算美元销售价值的等值比索应为以美国政府或其机构之一的名义在比索帐户中存入在阿根廷共和国设立的一个或多个银行(包括任何外国银行在阿根廷共和国的分支机构),并可能由美国政府:如果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未签署本补充协议,则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同意为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担保的贷款预留的全额款项可以转移立即美元,如果美国政府应如此选择,或者,在战略物资,如果两国政府应使双方同意。...
美利坚合众国与阿根廷共和国之间关于买卖剩余棉籽油的协议pdf预览版美利坚合众国与阿根廷共和国之间关于买卖剩余棉籽油的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