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和芬兰之间的《引渡条约补充条约》,1924年8月1日。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引渡
登记号码:3485
签署年份:1934-09-05
文本类型:LoN
签署成员:芬兰*,美国*
保管国家:芬兰
文本语种:英语
关于旅客和行李运输的规定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附件I)以及对《伯尔尼国际公约》(附件II)的例外规定可能做出的更改,目的是部分或全部替换这些更改总体而言,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或为适应本公约,将来可能会在《伯尔尼公约》中插入的修改和增补“仅在达成协议h时才生效。它们的主题将由两个缔约方的通讯局批准。如果未发行客票和直接行李凭证进行运输,则将取消客票和行李凭证。旅客将必须在邻近网络的交换站(第一条)支付机票价格和从边境出行的行李票。这种安排的原则和规定规定了铁路相对于……的权利或义务。 -对第三方生效之前,将在本出版物的文本发布后在双方正式出版物中以各自的正式语文并按照两国现行的出版规则出版。由双方的通讯局经双方同意建立。缔约双方还承诺,在边境交通需要时,相互确保车站设施的使用并提供相互服务,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允许邻近铁路的人员永久或临时在机场工作。交付站,以使用安装在接收站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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