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与波兰共和国之间的友谊,互助和战后合作条约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合作,友谊
登记号码:70
签署年份:1948-01-23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波兰
文本语种:俄语,波兰语
战后各缔约国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应与更新了其侵略政策的德国或与直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入德国的其他国家进行敌对行动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向参与敌对行动的缔约一方提供一切可能的一切军事和其他援助和支持。如果缔约双方均未在二十年届满前十二个月发出通知,在它希望退出该条约的期限内,该协定应继续有效五年,直到任一缔约方在当前五年期限届满前十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打算退出该条约的时间为止。条约。缔约双方同意在未经彼此同意的情况下不与希特勒政府或其他任何国家缔结任何停战或和平条约违反或可能违反任何缔约一方的独立,领土完整或安全的德国当局。为了维护波兰和苏维埃人民的安全与繁荣,有必要维护和加强公司和在战争期间和战争之后的持久友谊,缔约双方将根据相互尊重其独立和主权以及不干涉另一国内政的原则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缔约双方同意,在本次与德国的战争结束后,也将采取其力所能及的一切联合行动,以消除德国或可能与德国有直接或任何其他关系的任何其他大国进一步侵略的威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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