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埃及政府就公共工程发展合作方案达成协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公共工程,合作
登记号码:2747
签署年份:1955-02-1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埃及,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阿拉伯语
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至1953年6月30日(含),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应提供必要的资金,以支付技术代表团成员的薪金和其他费用,具体如下: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能因该合作计划而产生的其他行政性支出。委员会的任何未支出且在本《公共工程发展协议》终止时没有义务的资金,除非,双方当时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应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埃及政府根据本协定提供的各自捐款的比例返还给双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存入委员会贷方的资金应可兑换按每次转换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商定的有效埃及镑的面值兑换成埃及镑,但前提是该面值与适用于在埃及进行商业交易的购买美元的汇率相同。没有这样的议定面值,或者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汇率对购买美元而言是非法的,则使用的汇率应为两国政府商定的汇率,但不得低于有效汇率(包括金额)兑换税,附加费,赠金或任何兑换证明书的价值)(在兑换时适用于为各自目的而购买美元的目的),将这些美元存入委员会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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