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一方之一的国民和商业,工业,农业和金融公司,包括保险,通讯和担保公司,只要遵守该国的法律和法规,在该国领土内有效构成的运输应在进入,停留,建立,行使其贸易或工业,或任何其他经济活动,获得和拥有动产或不动产方面,在另一方的领土上在所有方面均享有最惠国待遇。第五条最惠国待遇还涉及进口关税和其他关税的数额,保证金和征收,以及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以及税,关税,税和其他类似费用的限制。作为海关手续及其应用,程序d〜s,按付款条件最惠国待遇是指进口关税和其他关税的金额,担保和征收以及海关手续及其适用,包括关税和其他关税,商品分类,关税解释和商品分析。 ,程序,关税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条件,海关关税和程序的解释,货物分类,货物分析,均不应视为本公约含义内的直接税,也不应视为资本收益,营业额,运输或消费税,彩票和游戏奖金的特殊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瑞典也没有与特殊权利和特权有关的税,在芬兰也没有同等税。来自两国的天然或人工制造的产品,在与进口,出口,储存,再出口,过境以及一般在水上和港口进行的所有商业运营,航行有关的所有事项上,也应享受最惠国待遇。以及船只和船只,以及与另一个国家有关的所有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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