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政府与南非联盟政府之间关于各自领土之间航空服务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运输,航空
登记号码:2707
签署年份:1954-10-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南非联盟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如果指定航空公司未遵守南非联盟政府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者指定的航空公司未遵守规定,则南非联盟政府有权中止指定航空公司根据本协议运营的任何航空服务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除非为防止指定航空公司进一步违反法律,法规或条款或条件而必须立即缴纳退休金,否则此项权利应由南联盟政府行使仅在与比利时政府协商后才对非洲进行。1)指出第4条规定的路线,在该路线上,如适用,可能涉及任何所涉第三国的同意,从南非联盟领土或从南非联盟领土进行运输a)可能被放下或提起,即约定的交通站点,而V)可能未被放下或提起,即出于非交通目的的站点,指定的航空公司:.1)南非联盟政府同意代表比利时政府指定并由比利时政府指定的航空公司运营的比利时和南非联盟各自领土之间的航空服务(以下简称“指定航空公司”)。2)比利时政府授予南非联盟政府指定在比利时和南非联盟各领土之间运营国际航空服务的航空公司的权利。这些协议的运营条件应在以后的对等基础上确定。本协议自1954年10月1日起生效,并且可以无限期地有效,但可以由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在六个月内终止书面通知另一方。...
比利时政府与南非联盟政府之间关于各自领土之间航空服务的协定pdf预览版比利时政府与南非联盟政府之间关于各自领土之间航空服务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