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本国代表和国际工作人员地位的协定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北约,宪章宪法
登记号码:2691
签署年份:1954-10-0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加拿大,丹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英国,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当不确定某方的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时,缔约一方保留拒绝或退出另一方指定的企业行使本协议附件所列权利的权利。该企业由另一缔约方的国民掌控,或者如果指定企业不遵守签证法律和法规,则属于上述第5条,或者不符合本协议及其授予的权利的其他条件附件,或由该公司经营的另一架飞机的机组人员不是本国国民的缔约方,除非涉及对机组人员进行培训的情况,将燃料,润滑油和备件带入其中一个领土缔约方或乘坐飞机在该领土上缔约另一方直接由其指定经营者或代表上述经营者,仅供缔约另一方的拥护者使用的,应从该缔约方征收的关税,检查费和其他关税或税款中受益。第一缔约方,其待遇应与适用于本国企业或最惠国的企业的待遇相同,以便于今天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本国代表和国际工作人员,全权代表中签署该公约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和荷兰王国发表以下声明: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和荷兰王国的国民不能利用此规定约定。...
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本国代表和国际工作人员地位的协定pdf预览版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本国代表和国际工作人员地位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