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国之间的1948年11月18日协议的协议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
登记号码:2672
签署年份:1954-09-15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中国,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中文
瑞典和芬兰政府批准了前线委员会提出的其他建议,并在1926年和1927年结合了pro6d6协议,对Subde和芬兰之间的前沿国家的固定和划界以及维护国家的维护进行了调查。现有边境,现有两个试图在1951年下半年度共同实施的Ptat中,对边境进行了检查。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政府每个都设有自1952年7月12日起决定,免除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国民直接从其中一个国家前往另一个国家时携带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义务,以防止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往来。北欧交通被无资格的人滥用皇家绒面革和芬兰国家雕塑博物馆,芬兰绒面革和常规公约》,绒面革和芬兰绒革革19262年1月29日,仅适用于以下事实:本条所述常设国际法院存在,并且芬兰不遵守《国际法院规约》。 :每个缔约国均同意向本公约所涵盖的人提供A许可证,并且在必要时或未按照主管机关之间适用的护照自由规定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获得主管当局许可的情况下,该人立即从缔约国一方入境。该国应从其进入的国家接收到该另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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