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王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之间的临时商业协定的第四项补充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2665
签署年份:1956-02-27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希腊*
保管国家:希腊
文本语种:希腊语,德语
董事应通过共同协议,确定用于管理合作计划,项目执行和共同基金运作的一般原则和行政程序,特别是与资金流出有关的一切。共同基金作出承诺,购买,使用,库存商品及其控制和撤消,管理人员和雇员的征聘和解雇,共同基金的雇用条件和任何其他行政管理应美国政府外交使团团长的要求,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应准予免税进口和出口关税,以表示上述人员及其家属将为其进口自行使用并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以便利和加快此类人员的出入。利比亚联合王国政府将提供执行本协定规定所需的所有信息,特别是决定提供援助的条件概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确定根据本协定开展的业务的性质和范围,并评估所提供援助的有效性,或根据其他组织将进行的初步研究为了在((康塞普西区域的发展计划)的框架内,在地质,水文和生态学方面以及在农业经济方面进行一项水力资源利用计划,并将特别包括通过抽水井和河水以及洒水来灌溉方法,以及在灌溉渠的建设和改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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