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与埃及共和国国民生产发展常设理事会之间的项目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研究,中东,工程,经济事项,发展
登记号码:2555
签署年份:1954-05-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埃及,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保管国家:职权国家
文本语种:英语
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技术援助委员会的成员,共同和分别地行事一方面是刚果共和国政府,另一方面是黎巴嫩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希望对有关技术援助的决议和决定生效,本组织为促进各国人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采取的努力,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缔结了《基本协定》,外交和对外贸易部谨确认收到该照会。 1954年3月24日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取得的口头报告。第552-50号决议,并荣幸地引起注意,米色政府同意联邦政府关于在两国之间重新生效的建议,1953年6月1日,议定书和附件,于1930年7月5日在伦敦签署。比利时驻波恩大使馆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荣幸地通知他,米色政府认为有必要对其适用关于比利时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关系,涉及19232年9月24日《日内瓦议定书》中有关仲裁条款的效力以及19273年9月26日《日内瓦公约》中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向德国外交部致敬对外贸易,并荣幸地告知德国联邦政府,非常感谢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比利时恢复19302年7月5日在伦敦签署的《国际载重线公约,最后议定书》及其附件。...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与埃及共和国国民生产发展常设理事会之间的项目协定pdf预览版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与埃及共和国国民生产发展常设理事会之间的项目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