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美利坚合众国和比利时之间有关相互安全协定的票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安全
登记号码:2356
签署年份:1953-11-0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缔约双方认为,大会根据19501年12月1日的决议设立的联合国大韩民国恢复局将承担联合国在韩国的援助和恢复事务的所有活动的方向。在朝鲜敌对行动结束后的180天之内,这将由统一司令部确定,除非统一司令部经与联合国大韩民国救济总署协商后决定,军事行动不允许朝鲜采取任何行动。 4)建议对于上文第3款规定的所有为解决合法军事需要而产生的费用的所有结算,金额为出于上述目的,被认为是为美利坚合众国军队的合法军事需要而支出的付款方面,按该法规规定的期限,按1950年7月28日《金融协定》以及美利坚合众国将使用的韩元预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九十(90%) ,除出售给联合国司令部部队人员以外的任何目的。 2)在联合国部队联合总司令认为可以的情况下,联合司令部向大韩民国民用经济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物资(及其包装)应为侯爵,邮票,在本设备或这些用品的性质允许的范围内,以醒目,不可磨灭和永久的方式在显眼的地方盖章或标记,以向大韩民国说明这些物品的起源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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