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兰和卢森堡大公国适用《社会保障总公约》的行政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社会事务
登记号码:1824
签署年份:1954-02-08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卢森堡,荷兰*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法语
谨通知阁下,为使照会中所提议的承诺付诸实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将致函,兹随函附上副本。作为附录,根据《美国法典》第17篇第9条第b款的规定,声明并宣布,并考虑到您的照会及其附随的《主权条例》中所作的保证,摩纳哥亲王殿下,自宣布该公告之日起,将存在第17款第17条第9条和第e款规定的条件,并将适用于摩纳哥国民和公国国民如果上述提议符合批准王储政府和伊克塔特政府的要求,从同一日期起,摩纳哥共和国将被接纳。美利坚合众国已考虑将这封信和总领事馆的同意答复视为两国政府之间在版权问题上的对等关系的协议,该协议自答复之日起生效,并将于该法律自摩纳哥亲王HSH君主令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美国总统发布公告。因此,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为,阁下的照会和本照会构成以下事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摩纳哥亲王殿下之间的一项协定,将在本说明之日生效,并将于摩纳哥亲王殿下之日生效。摩纳哥将颁布《主权条例》,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将颁布一项宣布。注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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