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的商业支付协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1542
签署年份:1951-11-27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
文本语种:克罗地亚语,捷克语
关于1947年1月28日至2月19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的会谈,南斯拉夫联盟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之间的会谈是为了拟定C清单和CI清单适用《关于供应捷克斯洛伐克的资本货物和南斯拉夫的反交付的协定》第3条第2款和第3款,以及根据《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委员会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建立的会谈议定书》于1946年10月2日由N. Petrovid部长和H. Ripka部长就捷克斯洛伐克的交付和南斯拉夫反倾销总价值为75亿捷克克朗的商品交换的信件中的第4条,由你们人民联合会出口1947年到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戈斯拉夫可能大于与清单C有关的条款第1段的规定。2)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通过其各部委对外贸易,应任命被授权订立与清单C-1中所述的货物,产品和数量有关的购销合同的企业,并应尽快相互交流该企业的名称。在应用本协议时应明确规定如下:特别付款协议确定的原则和方式,该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其文本显示在附件D和E中。第1条和第3条应由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的公司以及联合国指定的机构缔结。两国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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