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与南斯拉夫政府之间关于提供技术援助的基本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合作
登记号码:1429
签署年份:1951-09-2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世界卫生组织*,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世界卫生组织
文本语种:英语
1萨尔瓦多政府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习俗规定的条件,对财产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以及财产的任何意外或伤害承担责任。因本协议中规定的抗结核运动而遭受或与之相关的苦难,并将提供用于该运动需要的设备,物资和车辆。海地政府代表和世界卫生组织区域办事处泛美卫生局代表没有预见到任何费用。的海地请求并获得泛美卫生局提供资金来支付根据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决议,并在不违反其他原则和规则的前提下,在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在太子港总部所在地执行正式任务时,其在世卫组织工作人员的伙食和住宿费用由本大会不时决定,政府和本组织应通过相互协商,安排偿还本组织提供的,完工后遗留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材料,设备和用品。 (a)就本协定而言,政府将向本组织提供本组织履行其所承担的职责以及本组织承担的职责。员工和顾问,以执行根据该协议开展的计划,享有特权和经世界卫生大会批准的《特定机构特权和豁免总公约》 1及其附件七中规定的豁免,以及各缔约方可在单独的文书中商定的所有其他特权和豁免。...
世界卫生组织与南斯拉夫政府之间关于提供技术援助的基本协定pdf预览版世界卫生组织与南斯拉夫政府之间关于提供技术援助的基本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