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丹麦王国政府根据《北大西洋条约》达成的关于格陵兰防御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北约,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领地,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1305
签署年份:1951-07-1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丹麦*,美国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英语,丹麦语
1)本协定规定的运营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和用品,包括打算由美国武装部队成员或雇用的平民使用或食用的食品,用品,衣物和其他产品。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之签订合同,以在格陵兰开展工作,以进行此处设想的活动,由其家庭成员以及属于该军事或平民的个人财物和动产达成协议人员可以不经任何检查就可以进入格陵兰岛,并且不承担任何关税,税金和其他费用,使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作为《北大西洋条约》的缔约国,能够协助丹麦王国政府组织并将防御区发展为两国政府应通过相互协议并考虑到北约的国防计划,可能不时认为对格陵兰和《北大西洋公约》所涵盖的该地区的其余部分进行防御以及丹麦王国政府的辩护是必要的。由于无法自行组织和装备,两国政府就如此确定的防御区达成了如下协议:为了确保《北大西洋条约》所涵盖区域的稳定与繁荣,王国政府丹麦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共同努力,为集体保卫和维护和平与安全,以提高其抵抗武装袭击的集体能力,就各自而言,将各自采取行动,在格林兰完成他们必须完成的任务时必须采取的必要或有用措施d,根据北约制定的计划,单独和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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