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希望对据称对法院管辖范围内的犯罪负有刑事责任并在适当情况下根据《联合国和联合国宪章》享有特权和豁免的人行使管辖权时国际法,特权和豁免的相关规则是他为联合国服务而独立行使职务所必需的。本组织承诺与法院充分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法院能够行使其管辖权,特别是根据《特权公约》和联合国的豁免权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则,放弃这些特权和豁免权; i)根据《规约》和《程序和证据规则》,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文件书面和口头辩论,辩论以及与法院有关的一般性问题,特别是与侵害联合国工作人员的罪行有关的法院的判决,裁决和命令。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并在本协议第16条,第17条或第18条第1或第2款提及的情况下的组织本协议由联合国与国际刑事法院(“法院”)缔结),分别根据《联合国宪章》(《宪章》)和《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规约”)的规定,定义了管理联合国与法院之间关系的规则。在适当考虑到《宪章》赋予它的责任和权力并遵守其规则的情况下,联合国组织联合国保证与检察官合作,并根据检察官的规定与他缔结任何便利安排,或酌情达成任何便利这种合作的协议,特别是在检察官行使职权时,其在调查事项中的职责和权力,并根据同一条要求联合国给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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