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之间关于提供支助服务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核问题
登记号码:1252
签署年份:2002-08-01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联合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保管国家:联合国秘书处
文本语种:英语
C.缔约各方应特别按照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签署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关于在航空器上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的规定行事。于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署,并签署了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署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保安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在互惠的基础上,领事官员的家庭成员和与他们住在一起的雇员是派遣国国民,应享有接受国刑事管辖权的豁免权,条件是所涉家庭成员不是下列国家的国民接收国,并且在居住国没有合法获得美国内政部地质研究局与利比里亚土地,矿产和能源部地质研究局之间关于地球科学领域的科学和技术合作的外国永久居留谅解备忘录。圣基茨和尼维斯外交部向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致以崇高敬意,并荣幸地遵守后者于1987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美国政府之间协定的第12号照会。美利坚合众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修订的1977年7月24日在百慕大签署的有关航空运输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协定”),该协议适用于国家之间的航空联合和圣基茨和尼维斯包括联邦航空局东部地区部行政支持,培训的访问n以及区域工作人员的招聘,会计,支持文件的核实,发票和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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