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秘书处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之间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联合国(UN),合作
登记号码:1219
签署年份:1999-03-01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英联邦秘书处,联合国
保管国家:联合国秘书处
文本语种:英语
缔约双方应在适当考虑国际公认的国际法和规则的前提下,根据自由,平等和互利的条件,在和平,和平与互利的条件下,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空间进行交流与合作。每个国家,以及通过各自在太空科学,技术和应用领域有能力的组织-以巴西为例,请参加布鲁塞尔空间航天委员会(COBAE)的全民公决。缔约各方根据国际法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尤其应遵守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签署的《关于制止非法飞行的航空器上的犯罪和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的规定。飞机被扣押,在拉哈签署分别于1970年12月16日,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署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和《关于制止在国际民用航空中使用的机场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该公约于1988年2月24日在蒙达尔签署,并规定了可能适用于两个缔约方的任何其他有关民用航空安全的公约的规定。旅客,船员,货运和邮件,例如出入境,出入境和移民,货币,卫生和检疫海关,适用于在第一方领土内由另一方的飞机运输的旅客,船员,货物和邮件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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