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发展基金的特别用途捐款和工发组织在苏黎世的投资促进服务的扩大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投资
登记号码:1064
签署年份:1992-08-17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瑞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保管国家: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文本语种:英语
4.a)除非缔约方另有决定,并记录在项目文件中,否则政府将准予代表开发计划署,专门机构或原子能机构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在当地雇用的国民除外),第1款上述第2条和第2条不适用于分别根据《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第18条,联合国《联合国国际贸易规则》第19条给予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国际原子能机构官员的特权和豁免。 《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或《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特权和豁免协定》第18条(3)日本政府应向第2款所述帐户支付日元付款墨西哥合众国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根据合同条款订立的合同当第2款所指的银行借助于墨西哥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签发的付款授权书向日本政府提出付款请求时,则根据第1款获得批准。只有在接受重新装运的国家在首次装运方面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提供相同的安全性时,才向第三国提供物资,包括所生产的所有后代裂变材料的所有后代。驻地代表将代表开发计划署署长全面,最终负责该国开发计划署方案的所有方面,并将完成考虑到联合国其他机构的专业资格及其与有关政府机构的关系,可能在该国其他联合国机构的代表担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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