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在相同领域工作的两个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组织和技术层面上进行系统的接触,应建立一个教科文组织/工发组织秘书处间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来监督拟订下文第四条第1款所述的业务程序,以监测本协定的执行情况,并就政策问题向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和工发组织执行主任审议并提出建议。 ,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以下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教育,科学和文化在各国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以下简称“工发组织”),以促进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特别强调在制造业方面,为此目的,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和工发组织执行主任于1968年4月4日签署了《关于教科文组织与工发组织之间合作与协调活动准则的谅解备忘录》 1,其中除其他外,它欢迎上述备忘录,并请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与工发组织执行主任进行磋商,“以期提交理事会下届会议批准教科文组织与工发组织之间的一项协定”。代替并取代了1968年4月4日的“教科文组织与工发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活动准则指南备忘录”。...
促进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以造福发展中国家的协定。pdf预览版促进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以造福发展中国家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