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合众国与智利共和国关于保护和归还文化财产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文化事务
登记号码:52490
签署年份:2015-01-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智利,墨西哥*
保管国家:墨西哥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
应任何一方的明确要求,另一方应根据其适用的情况,使用其合法手段从其领土内归还从被请求方的领土内被盗,非法贩运或获取的文化财产。就本协定而言,文化财产是指构成本文书组成部分的附件中提及的对象,应理解,基于保护,列举是指示性的,而非详尽的缔约双方的国家立法和适用于双方的国际公约对此类文化财产提供的赔偿。缔约双方同意根据各自适用的国家立法,在返还遗产的过程中应给予相关的行政,财政和海关便利被盗或非法获得的原产国文化财产o被贩运的一方的主管当局必须从其另一方领土上盗窃或非法获取或贩运的文化财产进入该方的主管当局,在其本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一当事方的主管当局,可以向任何真诚地行事,从另一方的领土获取被盗,非法获取或贩运的文化财产并试图提起司法诉讼以从卖方的卖方那里获得补偿的人提供指导。支付的价格,与可能产生的任何刑事责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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