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王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收入税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税收
登记号码:52026
签署年份:2014-07-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多米尼加,西班牙*
保管国家:西班牙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
在不违反第3款的规定的情况下,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应在该缔约国每一方常设机构中享有预期的利润。如果是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并完全独立于其为常设机构的企业而从事的独特和单独的企业,则第1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收入,但除第六条第二款所称从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如果这种收入的接受者是缔约国一方居民,则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以及与该缔约国有关的权利或财产其中已付收入的收入实际上与所述常设机构有关。 er,支付利息的人,不论该人是否是缔约国的居民,在缔约国中具有常设机构,在该常设机构中发生了支付利息的债务,而该利息由下列方承担:常设机构所在的缔约国,应认为该利息在该常设机构所在的缔约国中产生。根据本公约的规定,该人可以不考虑该国国内法规定的补救办法,将该人向其居住的缔约国的主管当局提起诉讼,或者如属案件管辖,则向该人提起诉讼。该人为国民的缔约国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西班牙王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收入税的协定pdf预览版西班牙王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收入税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