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56条进行修正的议定书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运输,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民航组织,民事,航空
登记号码:41462
签署年份:2005-06-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阿尔及利亚,安道尔,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孟加拉国,白俄罗斯,贝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巴西,文莱达鲁萨兰国,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智利,中国,库克群岛,克罗地亚,古巴,捷克共和国,丹麦,厄瓜多尔,埃及,厄立特里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斐济,芬兰,法国,加蓬,冈比亚,德国,加纳,希腊,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大利,牙买加,约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立陶宛,卢森堡,马拉维,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蒙古,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尼泊尔,荷兰,尼日利亚,挪威,阿曼,帕劳共和国,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葡萄牙,韩国,罗马尼亚,萨摩亚,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舌尔,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威士兰,瑞典,瑞士,泰国,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多哥,汤加,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越南
保管国家:国际民航组织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俄语,法语,英语

科学技术部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环境与空间规划部环境部关于在气候变化与发展以及项目执行方面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在气候变化和发展领域,以及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方面实施合作的意大利人民共和国环境部部长和环境规划署《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清洁发展:科学技术部和列恩省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巴西联邦共和国的环境和共和国的环境与空间规划部在气候变化以及《京都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的自身发展机制下的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方面。该谅解备忘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定期举行双边政治磋商的论坛以及促进发展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项目,从而促进巴西和意大利在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根据1997年12月11日通过的《京都议定书》第12条(以下称为“ CDM项目活动”),并将通过这些项目活动获得的减排量的议定部分商定的部分转让给意大利Prft协议(Vilcanota Valley Rehabilitation)秘鲁共和国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之间的合作和管理项目(附件和一般条件适用于1999年9月1日修订的固定分期贷款的贷款和担保协议,并于2004年5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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