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该公约规定了对上述附件的修改,以及第9条第1款和第2款,第14条第3款和第18条第1(f)款规定的以下修改程序:由高级法院总检察长兼卢森堡分庭庭长玛丽·珍妮·卡普韦勒女士主持,由以下成员国代表组成:比利时,法国,卢森堡,墨西哥,波兰,西班牙,瑞士和土耳其,考虑到自1998年9月10日公约通过以来对入境编码系统进行的修改,有必要对上述附件进行修改。生效日期:2016年4月1日联合国秘书处:瑞士,2016年7月19日。关于颁发生活证书的信息,1998年9月10日在巴黎签署,大会于2015年9月16日在斯特拉通过布尔格。...
修改《关于签发生活证书的公约》附件1和2pdf预览版修改《关于签发生活证书的公约》附件1和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