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之间关于互连海底管道的铺设,运营和管辖权的框架协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石油,司法事项,燃料
登记号码:39571
签署年份:2003-09-1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挪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挪威语,英语
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因在缔约国境内进行的访问,而不是本条第I款和第2款规定的时间的居民以外在该缔约国进行的活动的缔约国。另一缔约国全部或主要由该第一缔约国的政治分支或该第一缔约国的地方当局的公共资金供资,或在政府之间的文化协定或安排的框架内进行((特许权使用费u003e在本条中指为在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中使用或特许使用和特许使用版权和复制而支付的任何种类的报酬,包括电影胶片,电影或用于广播或电视广播的录像带,相对于专利,商标或商业而言e,图纸或模型,计划,公式或秘密程序,以及与在工业,商业或科学领域中获得的经验有关的信息(专有技术)。缔约国应收到的信息应为:以适用于该缔约国的内部立法而获得的信息的方式保密,并且仅应通过诉讼或起诉方式传达给根据《公约》设立或征收税款的人或当局(包括法院和行政机构) 1968年11月21日在伦敦签署的南非政府,联合王国政府和北爱尔兰政府到期,并自本公约订立之日起不再适用关于...生效本公约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批准的税收。...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之间关于互连海底管道的铺设,运营和管辖权的框架协议pdf预览版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挪威王国政府之间关于互连海底管道的铺设,运营和管辖权的框架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