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王国和荷兰王国之间的公约,关于默兹河的共享部分的航行和休闲活动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船舶和航运,航海
登记号码:39511
签署年份:2003-08-1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荷兰
保管国家:比利时
文本语种:法语,荷兰语
关于执行1839年4月19日公约第9条和1842年11月5日公约第二章第四节的《比利时-荷兰实施细则》中有关在马斯上运输的规定已生效。从本协议生效到适用于普通用途的范围,以及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范围内,也可以是座右铭的船舶名称,或船舶所属机构的名称或通常的缩写,无论是否紧跟数字,在船舶的两侧和机动船上,在从后方可以看到该指示的位置。包含禁止或命令的路标,并“考虑到包含推荐或信息的路标d在拖曳头处的机动船必须装有:黄色的汽缸,该汽缸的顶部和底部有两个带,侧面为黑色和白色,白色带为白色。圆柱体的底端,并垂直安装在前船上,其高度可从所有侧面看到。g)菜单禁运: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东西,其长度为20 m距离原告定居地点的距离,距离和地点的定额预付定金,再加上和到达地点,无人陪伴的劳动者垫子和稳定器等,A'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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