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1945年6月25日签署的协议(1946年6月6日修订)并在本协议的后面简称为“主要协议”,加拿大政府同意向加拿大政府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的款项。挪威为挪威在加拿大进行的购买计划的一部分提供资金,上述款项应挪威政府的要求不时垫付,并且所有未在1947年6月24日或之前要求的款项都应确定除非另有协议,否则无需支付,只要加拿大的外汇法规要求加拿大向中国的出口产生收益即可。在出售外币时,它指定了经外汇管理委员会(或任何可能取得成功的组织)批准的中介机构。 ),这将使加拿大从中国进口商品为了用上述指定的外币付款,中国政府应通过出售给外汇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介机构(或可能继任他的机构)来采购本协议规定的加元所需的加元。 )以官方购买价或中国政府和部长同意的任何其他方式表示的外币;第三,我想向您确认我同意聘用债券服务。所有加元的贷款均来自法国政府,法国银行或法国国民持有的加拿大动产或不动产的收入或出售所得,特别是我同意法国政府根据根据加拿大的帐户要求,法国法律可用于上述债券的送达。法国国民或居民持有的财产或加拿大价值。...
加拿大与挪威之间的补充金融协议pdf预览版加拿大与挪威之间的补充金融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