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负责处理第三方针对特别基金或执行机构,针对其中任何一方的人员或针对根据本协议代表其提供服务的其他人提出的任何索赔,并应追究该索赔。特别基金,有关执行机构和上述人员在根据本协定的业务活动产生任何索偿或负债的情况下是无害的,除非当事方和执行机构同意此类索偿或负债是由毛额引起的。这些人的疏忽或故意的过失。如果执行机构保留任何公司或组织的服务以协助其执行任何项目,则该公司或组织及其人员有权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权根据开发计划署与政府之间的任何协议,执行机构可放弃其认为豁免的权利。妨碍司法公正,可在不损害有关项目的成功完成或开发计划署或执行机构的利益的情况下予以放弃。本协议应规范开发计划署与执行机构之间在执行任何援助项目时的关系。由开发计划署分配给执行机构并已同意执行的开发计划署特别基金部分(以下简称“项目”)。除第四条第2款所述的付款外,在上述情况下,政府应通过支付或安排为执行《行动计划》中规定的工作计划所需的以下当地设施进行付款,来协助特别基金和执行机构执行任何项目:(a)当地生活费用由特别基金或执行机构根据《协议》指派给该国的专家和其他人员,具体请参见《运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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