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一词是指大韩民国领土或阿根廷共和国领土,以及包括领海外边界在内的海域,包括海底和海底土。在上述领土中,有关缔约方可根据国际法行使主权,以勘探和开发上述地区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缔约方,包括负责执行本协定的主要当局是各自的科学和技术部,根据各自的法律和法规,在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促进两国在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合作。对于大韩民国,本条将根据“韩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之间关于在条约中适用保障措施的协定(国际原子能机构文件INFCIRC / 236),以及在阿根廷共和国的情况下,根据阿根廷,巴西,阿根廷巴西会计机构之间的协议核材料的核查和核查以及适用于保障措施的IAIEA(IAEA文件INFCIRC / 435)(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酌情考虑了《公约》的有关规定。于1965年3月18日在华盛顿开放供签署的《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解决》(双方均已加入该《公约》)以及《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调解,仲裁和裁决书管理机制》大韩民国政府与朝鲜之间的事实程序截至阿根廷促进和保护投资共和国,签署人已同意以下条款,这些条款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大韩民国政府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之间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pdf预览版大韩民国政府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之间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