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87年2月12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天津基础和进修中心”项目中技术合作的安排的附加安排。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教育,合作
登记号码:36249
签署年份:1999-11-19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中国,德国*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英语
1966年9月9日签署并经1969年12月3日修正案修正的法兰西共和国和瑞士联邦关于避免对收入和资本税征税的双重征税公约修正案,以及该公约所附的《最后议定书》 1953年12月31日签署的《法兰西共和国与瑞士联邦关于在遗产税方面避免双重征税的公约》《法兰西共和国与瑞士联邦关于在收入税方面避免双重征税的公约修正案》于1966年9月9日签署并经1969年12月3日修正案修正的资本,以及12月签署的《法兰西共和国与瑞士联邦为避免在遗产税中避免双重征税的公约》所附的《最后议定书》。 1953年1月31日。根据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和政府的联合声明于1987年4月13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问题》,葡萄牙共和国将对澳门承担国际责任,直到1999年12月19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重新获得对澳门的主权之日,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生效。根据1987年4月13日签署的《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葡萄牙共和国将保留国际直至1999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负有全部责任,自1999年12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恢复对澳门的行使主权。根据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问题,1987年4月13日签署葡萄牙语将继续对澳门承担国际责任,直到1999年12月19日为止,该共和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20开始对澳门行使主权,并将在1999年12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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