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金融合作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金融,援助
登记号码:35498
签署年份:1999-02-2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中国,德国*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德语,英语,中文
足球,足球,足球,足球,足球,足球,足球等各方面的安排。营业资产是缔约国一方公司在缔约国另一方具有的商业实体,或者属于检验机构,该检验机构可供缔约国一方居民行使其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独立性质。缔约国另一方通过出售该公司(在该公司或与公司其余部分)或该快速营业所获得的利润,可以在另一国征税。(4)本条所用的术语:k。技术服务补偿“是指在业务,技术或咨询领域中任何高水平服务的付款,包括技术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责任,具体取决于文件:根据本协议第15条的含义为依附工作支付的酬劳对全部财产或部分收入或财产征收协定,包括出售动产或不动产的利润税和工资税尽管有字母a的规定,但第7条和第10条所指的收入和出售常设机构的业务资产以及该收入所基于的资产仅免征德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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