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兰西共和国合法建立的马里国民和在马里共和国合法建立的法国国民可以继续在有关国家居住,并按照《关于流离失所和居住的协定》规定的条件在那里居住。并享有根据现行的双边公约并根据东道国法律获得的权利。缔约各方应承诺在其领土上对财产,权利和财产给予公正和平等的待遇缔约另一方国民的利益,以给予他们充分的法律和法院保护,并确保不妨碍行使如此承认的权利。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均可进入该领土在另一方的陪同下,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旅行并在其选择的地方居住并随时离开根据缔约任何一方的法律成立并在该缔约方领土内设有总部的法人团体,应被视为该缔约方的个人。关于在另一缔约方的领土内享有本公约所规定的有权享有的法人身价的权利。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应在另一缔约方的领土内享有投资权资本,以获取,拥有,管理或出租动产和不动产,权益,以及根据其使用和处置这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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