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和立陶宛共和国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领域合作的协定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区域合作,环境,合作
登记号码:33424
签署年份:1996-12-1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保管国家:立陶宛
文本语种: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爱沙尼亚语,英语
劳动者的法律保护将由东道国的法规以及立陶宛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之间关于民法,家庭法,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关系的协定的规定所保障。以及刑法以及立陶宛共和国与共和国之间的领事公约,由本条第1款和第2款所指的信息,信息和文件可以由当事方之一的海关当局获得负责打击毒品成瘾和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的执法机构和其他有关国家机构,以加强其在预防,制止和调查麻醉药品和毒品非法贩运领域的行动精神药物,海关当局应在没有事先收到请求的情况下,毫不延迟地相互提供以下信息:。根据本协定以任何形式在宣传计划上以任何形式向缔约一方之一的海关当局传达的具有相同保护的信息缔约方根据其本国立法向其本人提供的文件和信息所接受的信息,则其海关当局可以将根据本协定获得的信息和文件作为其文件,意见和其他服务中的证据。作为验证和询问的基础,以及与当前海关犯罪有关的司法或行政诉讼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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