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1996年4月23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二届会议主席的声明,委员会在哥伦比亚政府的倡议下请高级专员,并确定了适当的资金来源,尽早在哥伦比亚设立常设办事处,其任务是协助哥伦比亚当局制定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政策和计划,观察哥伦比亚的侵犯人权行为,并向哥伦比亚提供分析报告高级专员根据本协定序言中提到的任务规定,劳工局应观察人权状况,以便就制定和实施促进和保护人类的政策,计划和措施向哥伦比亚当局提供咨询意见哥伦比亚境内暴力和国内武装冲突中的权利,高级专员向人权委员会提交分析报告。由外交部长玛丽亚·埃玛·梅加·弗莱兹夫人和联合国代表的哥伦比亚共和国政府由高级专员任命。人权,乔斯·阿亚拉·拉索先生,履行各国在批准《联合国宪章》时所承担的义务,特别是与促进普遍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并履行其义务有关的义务《宪章》第五十六条所载与联合国合作采取联合和单独行动以实现《宪章》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宗旨的承诺高级专员应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分析性和详细的公开报告关于人权高专办的活动和前段所述的其他事项以及关于人权的人权考虑到暴力和国内武装冲突的背景,哥伦比亚的局势。...
关于在哥伦比亚设立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协定。pdf预览版关于在哥伦比亚设立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