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王国政府关于阿鲁巴岛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关于通关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海关
登记号码:33375
签署年份:1996-11-2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荷兰*,美国
保管国家:荷兰
文本语种:英语
罗马尼亚船只将有权导航水路并使用包括荷兰王国官方批准的停靠港在内的港口,荷兰船只将有权导航内河水道并使用包括正式批准的港口在内的港口根据第3条和第7条的规定,制定并实施经济政策,其中应考虑到《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中规定的原则以及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关的要求, 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 21世纪议程》方案中所述a)计划和执行一项发展政策,其中考虑到《环境问题里约宣言》中规定的原则与发展和于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 21世纪议程》中表达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将被允许u200bu200b随同机组人员一起进入或离开该国,但前提是他们拥有第1款所要求的文件和签证。合作,尤其是第1条所指的政策,协议,计划和项目应基于两国之间已经存在的国际协定,政策,安排,方案和项目,绝不会修改任何国家根据任何国际协定所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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