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国政府与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投资
登记号码:33264
签署年份:1996-10-1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爱沙尼亚*,以色列
保管国家:爱沙尼亚
文本语种:希伯来语,爱沙尼亚语,英语
促进和保护泰国TS.2的ND保护的政府和部门的泰国政府和泰国政府的政府投资一旦进行,将得到持续的保护和担保,以排除任何实际上可能妨碍其管理,维护,使用,享受或清算的不负责任或歧视性措施,但须遵守维护公共秩序所需的措施。 ,2)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和公司均可自由就本协定生效之前或之后进行的投资申请这种批准,该批准可根据国民提出的投资计划进行或另一缔约方的公司。3-第1节和第2节必须至少等于缔约一方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民和公司(1)一缔约方的投资者因在另一方领土内的投资而遭受战争损失或其他武装冲突,在赔偿,赔偿或其他解决方案方面,缔约一方应给予国家紧急状态或内乱,其待遇应不逊于缔约方对投资者或任何第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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