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各方承诺按照其国家程序制定法律,旨在将破坏最终安息之所的和平的任何活动定为犯罪,特别是旨在从受害者那里追回受害者或财产的任何潜水或其他活动。本协定应自缔约双方书面通知另一缔约方,即已生效的必要宪法程序已经完成之日起三十天生效。爱沙尼亚M / S和第2条所定义的周围地区应被视为灾难受害者的最终休息场所,并应给予应有的尊重。每一缔约方承诺向另一合同提供信息。根据第4条将参加派对或进行中或正在进行的活动定为刑事犯罪,涉及悬挂该《公约》旗帜的船只就本协定而言,构成最终休憩用地的区域应以从第1点开始的直线界定。...
关于爱沙尼亚M / S的协议。pdf预览版关于爱沙尼亚M / S的协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