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法语作为通用语言的国家能源研究所总部的协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总部(组织),文化事务,教育,合作
登记号码:31542
签署年份:1995-01-2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文化技术合作局,加拿大*
保管国家:加拿大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除第一节规定的特权和豁免外,还应给予原子能机构秘书长和研究所执行主任本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赋予的特权和豁免,豁免和便利授予加拿大外交使节,但须遵守相应的条件和义务。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削弱,削弱或削弱加拿大当局维护加拿大安全的权利,但前提是原子能机构或研究所如发现加拿大政府认为有必要对本协定所列举的任何人采取行动,应立即通知。原子能机构秘书长和研究所执行主任应有权利和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他认为豁免会妨碍司法程序并且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豁免豁免,则放弃任何官员的豁免在不损害原子能机构或研究所利益的情况下被放弃。原子能机构秘书长或研究所执行主任在任何情况下均有权并有义务放弃任何专家的豁免权。 ,豁免权将妨碍司法程序,可在不损害机构或研究所利益的情况下予以豁免。(e)在交换设施方面,应享有与具有可比职级的官员相同的特权。前往加拿大的外交使团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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