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有关某些商业债务的协议的票据(联合王国/尼日尔债务协议第4号(1986))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债权债务,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27520
签署年份:1990-08-2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尼日尔,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缔约国法院作出的命令,其命令支付一笔可以根据本公约计划进行登记的款项,不论该款项是否已经登记,或者该法院作出的其他判决,如果该款项已经登记,则为如果判决命令支付一笔款项,可以根据本公约的规定进行登记,则该另一缔约国的法院将承认该方对同一主题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对判决具有裁决权,并且第2条债务(1)主题出于相同的原因,除非注册因由于在原产地领土内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判决所引起的义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原因而被拒绝或可能被拒绝或取消。根据本节第(2)款和经批准的会议记录第IV款第3款的规定,附表适用于债务人欠债权人的任何金额,无论是迄今为止应计的本金还是合同利息,并且:(a)是根据合同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在其结果下产生的(1)在付款时根据第3节和第4节的规定,塞内加尔政府将安排在不扣除应从塞内加尔内外支付的税款,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公共税或其他费用的情况下以塞纳加尔债务的必要金额付款和转移新闻部已将其详细情况通知了联合王国政府,我也谨提及会议上签署的核可西尼加尔债务合并的会议记录1986年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谨通知阁下,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愿意提供救济。根据所附附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欠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的债务。...
交换构成有关某些商业债务的协议的票据(联合王国/尼日尔债务协议第4号(1986))pdf预览版交换构成有关某些商业债务的协议的票据(联合王国/尼日尔债务协议第4号(198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