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澳大利亚三位一体的大学完成的哲学领域的常规学习课程,应等同于列支敦士登公国国际哲学学院(IAP)的全部常规学习课程,并在在奥地利大学通过的哲学领域应被视为等同于列支敦士登公国国际哲学学院(IAP)的相应考试。(2)在国际披萨哲学学院完成的常规课程列支敦士登公国(IAP)应被视为等同于奥地利哲学领域的完整学习正规课程,并且在列支敦士登国际公立大学(IAP)通过国际哲学学院的考试应被视为等同于(1)在奥地利大学获得的学术学位,供其在奥地利学习第二次文凭考试成功后的哲学领域,以及列支敦士登第二国际哲学学院(IAP)颁发的第二次文凭考试成功后的哲学研究学位,应视为完全等同。(2 )在奥地利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博士学位和在列支敦士登公国(IAP)的国际哲学学院(IAP)授予的博士学位应在与论文可归因于该学科的一个分支,在奥地利哲学研究中,该学科是必修科目或选修科目。(3)为了承认对等,在奥地利获得的学位的持有人应向列支敦士登公国政府和列支敦士登公国的学位持有者所有人都向奥地利共和国联邦科学与研究部提交了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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