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签发的不属于第1至第5款类别的官方(外交,部长和公务)护照持有人,应根据以下规定在八个工作日内获得签证:由德国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发给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普通照会,其中包括第2款中指定的信息。外国外交部展览会未发给的服务护照持有人还应在八个工作日内免费向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入境和过境,但前提是向德国联邦外交部提出的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的签证申请保加利亚共和国,并附带一份普通照会,其中载有第2款中指明的信息。(a)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驻B大使馆的雇员拥有保加利亚外交事务部签发的官方护照(外交和通行证港口)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应在八个工作日内入境天,将获得为期一个月的入境签证。签证应根据来年拟议的外交信使清单发放,并由外交部外交部向保加利亚大使馆交付。不迟于每年11月1日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签发。签证将根据来年拟议的外交信使清单发放,由外交部将其交给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不迟于每年11月1日参加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外国自动交易展览会。...
交换构成签证协议的纸币pdf预览版交换构成签证协议的纸币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