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儿童基金会与利比亚联合王国政府关于儿童基金会在利比亚活动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联合国(UN),儿童未成年人,援助
登记号码:441
签署年份:1952-06-16
文本类型:II
签署成员:利比亚,联合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保管国家:联合国秘书处
文本语种:英语,阿拉伯语
为了实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技术援助与合作总协定》的宗旨和目标2,并为利比里亚政府提供便利的磋商手段。美利坚合众国,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和参与的国际组织,以确保国家方案的协调和有效整合,技术合作和财政援助联合会,美洲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已同意在经济发展法律框架内建立国际经济发展联合委员会(国际发展(美国国会第535号第535号法令,第410条),第八届国会)。公共教育学院,教育领域的一两个专家。波哥大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将与合作,但有一项谅解,即他们将正式担任民族和考古研究所及其附属机构的主任和工作人员,并且至少有一位人类学家将在每次会议的一部分期间进行合作。高加索大学人种研究所,L波帕扬,其进一步的理解是人类学家或双方均可与高加索大学社会人类学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合作。在根据本协议达成协议后,美利坚合众国与哈尔蒂共和国之间的贸易协定于3月签署,于19352年8月28日发行,并以1942年4月25日5的纸币交换的编号1和2进行补充,将在以下时间结束e(1)海地共和国将成为该《关税总协定》第三十二条所指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方,以及(2)最初与海地谈判并在清单二十中规定的所有特许权《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附则的《阿讷西议定书》附件A所载的《公约》 7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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