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1977年10月19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欧洲专利组织之间的协议,以建立欧洲专利局的柏林分局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专利权,办事处,总部(组织),欧洲,执行机构
登记号码:17132
签署年份:1978-10-13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欧洲专利组织,德国*
保管国家:德国
文本语种:德语,法语,英语
与根据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协议的第1款所述保险机构缔结的个人和机构,根据第13条的规定,其收费也提供自然利益和第14条,条件与对按照第1款所述的机构为人提供保险的人有相同的条件,或者他们与负责保险和商品的人是否符合s'6tendaient 6galement A ces人员的规定。(1)Foresh法律,法规,法规,法规,法律,法规,法规,法规,法规和法规缔约国另一方的llenden Arbeitsunfalle(专业医学特征),就像根据wdren.EINKONFTEN或BESCHAFTIGUNGSVERHALTNISSEN的第一个Vertragsstaates的立法一样,在BEITRAGSPFLICHT和LEIST的领土上引入了另一个Vertragstastas的立法范围内的Vertragstastas的绩效社会安全意识或收入其他类型或就业对本协议下的供款或保险义务或利益的法律影响,同样的效果也来自另一缔约国的主权和与另一缔约国的类似合同的相似的收益和相似的收入合同根据缔约国的法律规定,以前支付的报酬的福利或特定福利类别的保险的履行程度,因此在该期间雇员不履行下列义务:在测量本缔约国平均主权范围内的工资时,根据该标准衡量平均集体谈判的绩效;如果不存在集体谈判安排,则在此情况下测量居住地或Oiblicherweis地区相当职业的当地工资法律。...
修改1977年10月19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欧洲专利组织之间的协议,以建立欧洲专利局的柏林分局pdf预览版修改1977年10月19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与欧洲专利组织之间的协议,以建立欧洲专利局的柏林分局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