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果在缔约国一方住所的股息的受益所有人在其住所所在的缔约国另一方进行业务的情况下,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通过位于那里的常设机构进行分红,或在位于该州的固定基地在该州提供独立的个人服务,并且向其支付股息的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效地联系在一起。(3)收益转让属于缔约国一方企业在另一缔约国拥有的常设机构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动产,或者转让属于缔约国一方住所的固定基础的动产缔约国另一方,提供独立的个人服务,包括来自因转让常设机构(单独或与整个公司或整个公司)或上述固定基础而产生的,应在该另一国征税(b)如果是在玻利维亚注册的公司向公司支付的股息居住在英国且直接或间接控制派息公司的投票权的至少10%的公司,则应考虑抵免额(除了可用于抵免的任何玻利维亚税项根据本款(a)项的规定),公司应从中支付的股息所应得的利润应缴纳的玻利维亚税(5)尽管有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拥有本条第(6)款所指的具有独立地位的个人(代理人除外)代表某公司行事并在缔约国惯有惯例对于代表该公司订立合同的当局,就该人为该公司进行的任何活动而言,该公司将被视为在该州设有常设机构,除非该人的活动限于上述活动……在本条第(4)款中规定,如果通过固定营业地点行事,根据该段的规定,该固定营业地点不会成为常设机构。...
交换构成对1977年7月23日的协议进行修正的协议的票据pdf预览版交换构成对1977年7月23日的协议进行修正的协议的票据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