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1969年7月25日《国际卫生条例》的补充条例,特别是有关第1、21、63-71和92条的条例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卫生与健康服务,世界卫生组织
登记号码:10921
签署年份:1974-07-19
文本类型:A
签署成员: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缅甸,布隆迪,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喀麦隆,加拿大,中非共和国,乍得,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布),哥斯达黎加,古巴,塞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达荷美,朝鲜,民主也门,丹麦,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斐济,芬兰,法国,加蓬,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加纳,危地马拉,几内亚,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象牙海岸,牙买加,日本,约旦,肯尼亚,高棉共和国,科威特,老挝,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蒙古,摩洛哥,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韩国,罗马尼亚,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叙利亚,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西萨摩亚的托管领土,突尼斯,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国,上沃尔特,乌拉圭,委内瑞拉,越南,也门,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扎伊尔,赞比亚
保管国家:世界卫生组织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在我们两国签署《领事公约》之时,我荣幸地代表我国政府向阁下提交以下提议,该提议经商定将成为公约的组成部分:``在《公约》生效后并一直有效的前提下,我们各国政府应在不损害根据习惯国际法或现行有效公约获得的权利和利益的情况下给予它们。外交代表,行政和技术人员以及另一国外交使团的服务人员的待遇,其待遇已通过外交途径适当地通知,其待遇不低于为该国会员提供的待遇由《公约》第三条和第四条以及《公约》第四十五条设立的领事馆,并经领事官员并附有领事馆盖章,应是真实的,并且在接受法院之前和之外在接收国具有相同的证明力,就好像这些分发,副本或摘录是由公证人,公职人员签发的一样或任何一个国家的其他适当机构,但前提是这些文件具有发送国法律所要求的格式,并且已起草,以便在必要时已将其提交给盖章和注册以及有关该文件的所有手续。 (3)当在接收国的海岸上或附近发现失事的船只,其船上的货物或其他物体,或将其带到该接收国的港口时,不论是国家还是国家,无论是船长,船舶所有人还是船东,其代理人还是保险人,都不得在场或无法安排其存放或目的地。领事官员被授权以船舶所有人的名义,根据接收国的立法,为船东在场时出于相同的目的而作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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